杨十八连连,拿钱褡裢,用新式钱钞与铜钱,凑足了一两四钱三十二文,然后就等着王昌盖印。
“走吧,去农税县司。”
“一位!”
大明百姓不偷税漏税的原因也不是他们的觉悟,而是因为官府得实在是太严了,本不给你偷税、漏税的可能,当然,这只是针对百姓……
说到底,自己灵魂里烙印着太多的后世印迹,对于一些迥然有悖于后世常理的事很难上接受,虽然在这个时代,它们存在着,也有着一定的合理。
在唐安史之乱后唐德宗时期,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已经不适用,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,其当时有一个形象的比喻,那就是税收财政是人的咙,天是大治还是大乱,是盛还是衰弱,都需要看税收。
两税制的心是“人无丁中,以贫富为差”,税额田亩和资产的多寡确定,拥有多少田地,打了多少粮,以这个为标准,而不再是固定的租庸和杂税。
只不过这里并没有看到带两三岁孩的妇人,看来小于谦并不在这里,多少有些失望,看来机缘还不到。
朱允炆走到路边的亭里坐了来,平息着自己的绪。
所谓“由”,是在纳税开始之前,官府面向百姓发放的一类纳税通知单,类似于后世的电费单,上面写明了应该缴纳的税额。
归到底,是因为纳税他们不。
说起来两税制,其本是有着一定的合理。
王昌微微,指了指一旁的牌,:“照杭州城市价,一两银三石七斗,你需缴纳五石三斗,也就是一两四钱三十二文。”
宁妃看着朱允炆,有些惊讶,也有些动。
王昌了额的汗,喊。
甚至于自己,也一度认为十三四岁成婚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,现在看来,是自己无视了规定,无视了那些普通女的生命。
百姓纳税,在大明是一件十分普遍的事,他们也不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。
农税县司院里搭了一个棚,里面坐着两个穿着公服的胥吏,一旁还有两个衙役维持秩序,百姓们排着队等待。
朱允炆没有继续叹去,既然事已经作了决断,那就如此执行吧。
个人来!”
两税法改变了租庸调,将税、地税及各项杂税统合为两税,并主张“无主客,以见居为簿”,即不你是来自哪里,就在居住地征纳两税。
这也可以理解,到手一叠钱,生生被走五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一,想来是不开心的。
简单地来说,两税制和后世的个人所得税差不多,资产少者则其税少,资产多者则其税多。虽然没有设置个人起征税那个,但在逻辑上是相通的。
但这些都不足以让朱允炆直视这种现实,既然周礼规定的是男二十,女十五,那咱大明效仿周礼,个男十八,女十六,也没人反对吧?
没有人为这些普通的女考虑过,包括他们的父母!
为女,她十分清楚十三四岁的女是不适合结婚生的,但太祖规定,加上各地官府坐视不,民间早早成婚的事并不少见。
古代早婚的原因有很多,朱允炆十分清楚,什么寿命短,无后为大,什么枝繁叶茂,战争死的人太多,急需补充,加上种地也需要娃力,早造几个,也多几个劳力等等。
杨十八呵呵一笑,:“没带粮,只带了钱钞。”
一位农空着手上前,从怀里拿了一方手帕,展开之后,拿了一张巴掌大的纸张,交给了王昌,;“太平里,杨十八,这是我的由。”
这是自己唯一能帮助这些孩的办法,虽然极为有限。
不像是后世某些人,偷税漏税都是用“”为单位的,千方百计,不是假账,就是个阴阳合同,总有办法不纳税、少纳税。
王昌看了看桌上的一两四钱三十二文,微微摇,对杨十八说:“这些钱,不够啊……”
农税县司是一个大院,门外门都有不少百姓,即有空手而来的,又有挑粮担货而来的,即有上了年纪的老人,也有带着孩的妇人。
后世引以为傲的智慧与见识,很可能在几百年前,上千年前,老祖宗已经玩过了。
王昌抬看了看由,有看向杨十八,:“四十亩地可不少了,收粮八十石,不错啊,十五税一,五石三斗。”
朱允炆也想说女十八,二十,但考虑到上面的朝代都没如此规定过,普遍采取的都是十五岁上,便选择了十六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