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广孝:“臣也只是一时之想。”
当然,你卖完货还想搞,也是一样的规矩,货价值取税金,交完钱你就可以回去了。
通贡那就不一样了,虽然它也有着贸易的质。但它的对象,不是这个大亨,那个富农,而是朝廷。
至于你中午吃什么,喝什么,晚上打地铺还是睡船上,没人你。
明太祖朱元璋很早就意识到海外通商是有利可图的,毕竟,也就一块地,安排几个官员就能收取商税,何乐而不为?
市舶司这个海关门,当时理的外贸,分为两个板块,一个是通商,一个是通贡。
茹瑺连忙:“皇上,通商通贡之事,尤需谨慎。洪武十三年,三佛齐乃生间谍案,轰动南洋,太祖方令严查严禁,以致后来,明令寸板不得海,禁售南洋之。”
市舶司官员需要检查船只与货,如果这群人觉得船上睡觉不好,那需要把他们送到驿馆里住,想吃地方特,也需要买给他们,如果他们还请去京师溜达一圈,那你也得给人家安排好。
市舶司建起来了,老朱大笔一挥,题了个字:
早在秦汉时期,甚至更为久远,沿海军民已经开始与邻海之地有过往来,当然,这种来往十分有限,次数也不多,跑的路也不远,往往也就在海上飘那么三两天。
元朝时期对于通商贸易问题是相对开明的,不反对异地恋,但也不允许你们到沾花惹草,四风,于是,在广东广州、福建泉州、浙江明州设置了三市舶司,派驻官吏,专门负责舟楫往来、通商税务。
但人跑了去,在其他地方安了家,落了,并不意味着与华夏发生了商贸关系。
市舶司官员对这分人,也就上船看看,调查你卖的货是什么,价值多少,然后照比例,取税金,之后你就能拿去自由卖货了。
通华夷之,迁有无之货。
朱允炆目光中闪过一芒,:“你是说通商通贡?”
直至三国时期,公元230年,孙权派遣了一万官兵抵达“夷洲”,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台湾省。隋炀帝时期,以“访察异俗”、“抚”名义,派了三拨人去“求”公费旅游,好吃好喝好玩,然后回去了。
这种方式,在当时被称之为“报官分”。
在商贸关系之前,这些地方与华夏王朝军民,也得碰个面,吃顿饭,认识一,熟悉了之后,才好拉个手,逛个街,买个礼什么的。
通商贸易,是在这个时期初步形成规模的。
在大明朝还没建立起来的时候,老朱着吴王的盔,已经在太仓州黄渡镇的施工现场活了。
培养了几百年的,终于在南宋后期,确定了“异地恋”关系,你在这,我在那,这个月我带礼去你那住几天,个月你带礼来我这里玩几天。
唐宋五六百年之间,沿海一代,尤其是福建泉州、漳州等地居民,为躲避时不时现的战乱、兵祸,不得不从陆地跑到海上,这一跑,就去了澎湖、求。
朱允炆面变得凝重起来,三佛齐间谍案与通商通贡问题,还需要从说起。
通商,就是平常贸易,带东西来看看,说个媒,找个对象,把货卖去。
既然是给朝廷送礼的,自然不能怠慢了。
姚广孝淡然地说:“国书中对三佛齐的描述是‘产富饶,通达四方’,臣在想,其富饶产,是否可为我大明所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