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通判拿着案卷起去了府衙后面找梁知府,把包家的事告知梁知府。
至于邹承祖的那封血书,府城衙门里没有他的手印螺纹对比,只能先收,却不能作为证。
这是包氏在撞之前,咬破自己的手,在衣袖写的,只有很潦草的十个字:救孩,邹家我撞而死!
血书上,还印着包氏的一个血手印,不得假。
梁知府最近忙得很,听到这事儿,皱眉:“这包家真会给本官找事儿。”
还有一封血书竟然是包氏写的。
可他在河安府了三年的通判,知包老爷为人不错,心里才没有生反来。
可包老爷是个举人,这辈也是教过不少学生的,在府城有些名望,且年已过花甲,又是个百病缠的,亲自来了,他不好不。
胡通判让人验过两份血书,又拿来包氏在府城衙门里留档的婚书查看过手印螺纹后,这才让人收包氏的血书作为证。
梁知府只能拿过案卷细细看了一遍,问:“包家对邹家如此不满?在包氏死后可有给府城衙门递和离书?”
又把包家送来的那份和离书递给梁知府。
胡通判盯着黄娘问:“乞巧节当天就已经发现包氏血书,你为何不当时就把血书送去给包家?包氏死后,包家人曾经去过邹家讨理,你当时为何没有把血书交给包家人?”
一封是邹承祖写的他们兄妹被邹家私自关押,以及邹县丞示意让人每天打他们的事儿。血书上还写着,求包家救救自己的妹,只要把他妹救邹家这个烂泥坑,他留在邹家受苦也没事。
胡通判:“递了,是七月半的时候,刚从邹家葬完包氏就递了。只是卡在了邹家那边,邹家不乐意,说是包氏已经葬在邹家祖坟,没有了祖坟还和离的理。”
言罢,啪一声,一拍惊堂木,把黄娘吓得一哆嗦,急忙磕:“大人明察,当时邹县丞深恐自己被带了绿帽的事儿传去,是一直看押着我们。等包家人走后,又过了个把月,我们这些包家陪房才能偶尔府,可少爷跟小是一直被困在府,不得院门半步的。”
这人是包氏的陪嫁丫鬟,如今已经成了事娘,一公堂就呈上两封血书。
邹承祖的血书还好说,包氏的血书可是撞当天写的,那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,当时的邹县丞还没有被抓。
胡通判懒得听她哭,一拍惊堂木,让她噤声,又问了包老爷跟包大舅几个问题后,说:“邹县丞的案你们也知,你们家这事儿,不太好办,本官得先呈给知府大人过目之后,才能定夺。”
“有。”包大舅立刻让人带来一个人。
又哭着说了邹承祖兄妹在邹家只能吃馊掉的粥,还被人毒打的事儿。
黄娘哭:“婢是给夫人换衣殓的,当时看见衣袖有血书,立刻把衣袖剪了来藏着,是随藏了两个月,前段时间才找到机会跑回府城,给包家送信。”